耐热耐磨钢的热处理操作如下:
清洗:工件及夹具在热处理前均应清除油污、残盐、油漆等外来物;在真空炉中使用的夹具,应预先在不低于工件所要求的真空度下进行除气净化处理。
装炉:在热处理过程中易变形工件,应在专用夹具.上进行加热;工件应置于有效加热区内。
预热:对于形状复杂或截面有急剧变化以及有效厚度较大的工件,应进行预热;预热的方法有:一次预热为800℃,二次预热为500- 550℃和850℃, -次预热升温度速度应限制。
加热:有凹槽不通孔的工件、铸件和焊接件以及加工成形的不锈钢工件,-般不宜在盐浴炉中加热;工件加热应有足够的保温时间,可根据工件有效厚度和条件厚度。
冷却:马氏体不锈钢耐热耐磨钢空冷时,应散放在干燥处;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耐磨钢淬火冷至室温后方可进行清洗、深冷处理或回火;工件淬火后应及时回火,时间间隔一般不宜超过4h, 工件所用钢材含碳量(碳的质量分数)较低,工件形状简单,不应超过16h;由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耐磨钢组成的焊接组合件,焊接和其后的热处理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4h。
清理:根据工件要求和表面状况采用碱洗、水溶性清洗剂、氯溶剂喷砂,喷丸等方法进行清理;-般不采用酸洗的方法进行清理。
校正:工件采用静负荷进行矫正,一般不宜局部敲击;矫正后应在低于原回火温度下进行去应力退火;形状复杂或尺寸要求严格工件,矫正后在回火时用定形夹具结合回火进行矫正;奥氏体不锈钢工件、校正后在300℃以下进行去应力处理。
质里检验:工件按相应技术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;当工件力学性能不合格时,可重复热处理,但重复淬火或固溶次数一般不超过二次。工件的卜充回火不算作重复处理;淬火状态或低温回火后的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耐磨钢工件,重复淬火前应进行预热,退火或高温回火;热处理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。
安全技术:工件热处理时,必须遵守JB4406- 87《热处理安全技术》有关规定。